廣州約10萬人年入超12萬元
昨日,廣州市地稅局專相關負責人就當前社會公眾關心的個稅自行申報有關問題進行通報。
據(jù)悉,全市約有10萬人符合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的條件,目前已經向全市各區(qū)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數(shù)已超萬人。
全市10萬人須自報稅
據(jù)介紹,從1月中旬開始,全市個人自行申報的人數(shù)一直在穩(wěn)步增加。截至1月底,已經向全市各區(qū)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申報的納稅人共有一萬多人。據(jù)初步統(tǒng)計,在已申報的納稅人中,由納稅人自行計算申報需要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有241.8萬元,自行計算需申請退稅的有14.9萬元,申請抵減的有1萬多元。
據(jù)稅務機關估計,全市約有10萬人符合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的條件。
不按期申報要罰款
據(jù)介紹,不按期申報或者不如實申報的,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納稅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局掌握任一納稅人信息
目前,廣州市各級稅務機關已經掌握了全市絕大部分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明細資料,可以隨時查詢到市內任一個有固定任職單位的個人在2006年度的工資薪金情況和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稅務機關還利用稅務稽查、公共信息平臺、全省集中式稅收管理系統(tǒng)等手段,逐步掌握納稅人的收入支出情況或者重要財產狀況。
市地稅局提醒納稅人,現(xiàn)在稅務機關一個管理員要負責380戶納稅戶,人力較為有限。因此納稅人在進行個稅申報的時候,如果都集中在3月底進行申報的話,稅務機關將無法滿足納稅人的要求,難以在短期內做好所有的申報工作,這樣會導致一批納稅人不能及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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