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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奧康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

2012-11-20 10:34:39 來源:中國證券網(wǎng) 中國鞋網(wǎng) http://m.xibolg.cn/

  【中國鞋網(wǎng)-品牌動態(tài)】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我公司收到歐盟高等法院關于公司要求取消歐盟針對出口歐盟皮鞋征收的16.5%反傾銷稅措施的判決書,現(xiàn)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1.2006年10月歐盟委員會正式決定對原產于中國企業(yè)出口歐盟皮鞋類產品征收16.5%的反傾銷稅,據(jù)此公司聯(lián)合溫州泰馬等五家中國鞋企聘請Steptoe & Johnson LLP和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上訴至歐盟普通法院,認為歐盟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適用的法律以及由此形成的裁定不符合歐盟法律。

  2.2010年3月歐盟普通法院駁回公司等五家鞋企上訴請求,繼續(xù)征收中國和越南企業(yè)出口歐盟皮鞋類產品16.5%的反傾銷稅。之后,本公司決定繼續(xù)上訴至歐盟高等法院。

  3.2011年3月31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取消對中國和越南出口歐盟皮鞋類產品征收的16.5%反傾銷稅。

  二、判決或裁決情況

  近日我公司收到歐盟高等法院判決書,主要內容如下:

  1. 駁回歐盟普通法院在2010年3月4日對于浙江奧康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及溫州泰馬鞋業(yè)的聯(lián)合案件中做出的判決;

  2. 取消2006年10月5日歐盟委員會針對浙江奧康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所實施的反傾銷措施法規(guī);

  3.令歐盟委員會承擔浙江奧康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在普通法院與本法院產生的訴訟費用;

  4.令歐盟委員會承擔自己的訴訟費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本公司無未披露重大的訴訟及仲裁事項。

  四、本次判決對公司的影響

  我公司已收到歐盟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判決書涉及到的具體事項由我公司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做進一步后續(xù)跟蹤。

  2011年度本公司主營業(yè)務收入294,683.73萬元,其中OEM收入35,596.25萬元,占主營業(yè)務收入的12.08%(其中出口至歐盟國家的收入為17,324.25萬元,占主營業(yè)務收入的5.88%)。歐盟委員會已于2011年3月31日終止了對中國和越南出口歐盟的皮鞋類產品征收16.5%的反傾銷稅,因此本次判決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積極與歐盟OEM客戶保持聯(lián)系,進一步推動業(yè)務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

  五、備查文件

  1、歐盟高等法院判決書

  特此公告

  浙江鞋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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