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明星代言的“斯凱奇” 卻連續(xù)5年侵權對手專利
大家逛商場的時候,肯定會看到一款叫“斯凱奇”的專賣。而代言人更是一個比一個有流量,比如:唐嫣、黃子韜、EXO、李小鵬、吳尊……等等。SKECHERS(斯凱奇)是來自美國的運動休閑品牌。代表著追求時尚、個性張揚的年輕族群。
這幾年更是憑借著獨特的定位和價格,在中國市場上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你不知道的是:斯凱奇卻連續(xù)5年因涉嫌專利侵權被告上了法庭。
先跟著泓翎科技小編一起來回顧下:
先是臺灣制造類企業(yè)“冠德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訴斯凱奇中國運營商侵害了其發(fā)明專利權。涉及的被侵權專利為“具有層次感發(fā)光效果的提花結構及其制作方法”。專利號為:ZL200610086745.X。
2014年,稱自己擁有的中底設計專利被侵權而將斯凱奇告上法庭;
2015年,起訴斯凱奇,稱斯凱奇的一款球鞋涉嫌抄襲其經(jīng)典小白鞋;
2016年,起訴斯凱奇,稱斯凱奇推出的新款Burst等產(chǎn)品的設計與耐克的Flyknit系列球鞋等的外觀設計非常相似;
2016年,達斯起訴斯凱奇的一款兒童鞋Mega Blade侵犯其兩件涉及刀片式緩震結構的美國專利;
……
而最近一起案件則是2019年10月份,耐克再次將將斯凱奇告上法庭,耐克指控斯凱奇侵犯其Air氣墊技術及相關鞋類緩震科技的專利權,主要體現(xiàn)在斯凱奇的Skech-Air Jumpin’Dots和Mega等產(chǎn)品線上。
耐克公司認為,斯凱奇的Skech-Air中底設計特點與自家產(chǎn)品極為相似,比如鞋底結構都有一個填充物的透明氣墊。同時指出,斯凱奇的行為就是“山寨行為”,并要求對這些涉嫌侵權的設計索求賠償,并發(fā)出永久禁止對其專利的任何侵權行為。
通過以上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斯凱奇到底是一個什么品牌了!但你也不得不承認,斯凱奇最近幾年驚人的業(yè)務增長速度。但小編想說,企業(yè)想要走得長遠,必須要創(chuàng)新,靠剽竊別人的專利來實現(xiàn)營收,最終也只能被市場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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