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謹防受騙
在供大于求、競爭激烈的就業(yè)現狀下,求職者往往是弱勢。一些不法分子也將目光投向他們,利用他們求職心切,從中謀取不法利益,給很多求職者帶來心理和物質的雙重打擊。本報新聞熱線上周接到求職投訴和咨詢電話26起。
從反映的情況看,求職騙局主要有以下幾種:黑中介騙取信息費、介紹費;不法公司騙取押金、上崗費等;“注水”招聘會,如一些根本不需招人的單位為了給招聘會撐門面而去擺攤位;“網絡”求職過程中,利用求職者泄露的個人信息進行詐騙等。
求職騙局的手段是越來越隱蔽,騙法也越來越高明。一些用人單位和人才信息提供單位或中介機構相互“勾結”,共同騙取求職者的勞力或錢財,由于一些手段高明,往往能夠逃脫政府部門的監(jiān)控。
從反映的人群看,被騙取勞動力或費用的往往是學生和缺少學歷、技能的普通勞動者。由于他們本身在社會中處于弱勢地位,在遭遇騙局時,往往采取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給不法分子留下不少生存空間。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門采取強力措施,取締黑中介的呼聲也很高,有讀者說,黑中介在社會上影響太惡劣了,害了太多的人,應加大打擊力度,徹底給予取締!
虛假就業(yè)
兩個多月前,小王從合肥市某電腦學校畢業(yè)后,按照入學時學!鞍蜆I(yè)”的承諾,小王被推薦到一家數碼沖印公司上班。據小王介紹,他們先去參觀的公司在合肥市步行街,看樣子比較正規(guī),很多同學報名考試,經過考核,公司招聘了20多名學生。
但等到上班時,他們卻被帶到位于三里街的一家還處于籌備階段的分公司。小王說,他們去分公司上班時,發(fā)現里面連臺電腦都沒有,他們也只是做些打掃衛(wèi)生、拉拉東西等體力活;而且公司的規(guī)模看起來不大,卻從學校招聘了20多名學生,他們有點擔心。果然,上班剛半個月,公司老板竟然以公司還未開始營業(yè)為由,讓10多名學生“被迫”放假,讓他們回家等上班通知,其中就包括小王。但放假至今,她再也沒有接到上班的通知。如今,已經過了學校推薦工作的時間,學校不再“包就業(yè)”了。來自農村的小王至今仍奔走于各人才市場,尋找工作。
陷阱剖析:為了搶生源,很多民辦學校公然聲稱“包就業(yè)”、“包分配”,但在就業(yè)難度越來越嚴峻的今天,這些承諾往往很難兌現。為保住學校生源和就業(yè)率,有的學校與一些公司“聯手”,讓剛畢業(yè)的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可過不了多久,這種實際上不需要新員工的公司就會以各種名義將學生辭退。而相信這些虛假承諾的學生,往往來自農村或偏遠地區(qū),被騙后,又往往不能或不知積極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
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處建議:這種做法,無論是學;蚺c學校聯手的公司,都是有意躲避法律政策方面的規(guī)定,并給相關部門處理這類事情造成難度。學生只有積極搜集學校“假就業(yè)”、公司“假招聘”的確切證據,向有關部門投訴,才能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
“注水”招聘
一個多月前,吳女士去應聘合肥市某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會計,招聘廣告上標明月薪1500元。經過簡單面試后,吳女士被告知符合要求,已被錄取。但當吳女士去報到時,卻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所有員工必須在一線鍛煉一段時間,熟悉整個公司的運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職崗位。于是吳女士被分到了房屋租賃部門,并定了2000元的租賃任務。
從此,吳女士開始四處奔跑,陪顧客看房、談判價格,但對于缺乏銷售經驗的吳女士來說,完成2000元的銷售任務非常難。到了月底,吳女士為公司賺得租賃中介費1100多元,但是公司還是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了與吳女士的勞動關系,并只發(fā)給吳女士500元基本工資。
陷阱剖析:職場中,“注水”簡歷很多,但是“注水”招聘信息也不少。名為招聘會計,實則招聘業(yè)務員;新人永遠被認為“試用期不合格”而遭辭退;先購買產品后上崗……種種“注水”招聘讓求職者深受其害。這類公司不直接以收取求職者錢財為目的,卻變相讓求職者免費為其工作,或通過招聘向求職者銷售產品等等。這類騙局往往更加隱秘,騙局被識破周期也比較長,
且求職者受騙上當后也難以收集證據,相關部門監(jiān)管比較困難。
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處建議:“注水”招聘雖然隱蔽,但往往有很多破綻:(1)招聘廣告過于簡單,沒有崗位職責和應聘條件;(2)面試極為草率,面試官似乎對你的專業(yè)、能力不感興趣;(3)剛面試完即被告知錄用,但勞動合同卻遲遲不簽,被錄用的職位與原先應聘的職位不符,對方還會提出種種不合理要求;(4)雙方口頭、書面約定的合同中有明顯的不公平條款。求職者應該學會分辨各種形形色色的假招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介謊言
幾個月前,外地來合肥求職的張小姐,在省城金寨路一家小中介的信息欄上看見招聘文員的啟事,月薪1000元,要求不高,便向中介所咨詢。該中介所“電話聯系”了公司后,告訴張小姐職位空缺,她可以去試一試,但要交納100元中介費。
張小姐覺得中介費貴了,有點猶豫,中介所老板拍著胸脯說,如果這家不行,再給她推薦另一家,直到找到工作為止。這樣張小姐才交了100元中介費。
與招聘文員的公司取得聯系后,公司對張小姐進行了簡單的面試,面試后讓張小姐回去等消息。等了兩個多星期,公司告訴她考試結果未出來,到最后干脆告訴張小姐,她不符合條件。張小姐只好又找到那家中介所。中介所老板熱情地接待了張小姐,并拿出資料簿,又給她推薦一家公司。經過面試,張小姐又經過長達半個月的等待,又得知沒有被錄取。
當張小姐第三次折回中介所時,老板還是很熱情地接待她,但卻告訴張小姐沒有新的空缺職位,讓張小姐再等等!暗却弊審埿〗惴浅阑,但是她又找不出理由和中介公司理論,最后只好作罷。
陷阱剖析:“一間門面、一張桌子、一部電話,再在櫥窗上貼幾張招工信息單,就開始工作”,這是合肥市很多非法職業(yè)中介的現狀。他們通常采取拖延時間、與用人單位共同欺騙等手段,騙取求職者信息費、介紹費等。盡管非法職介的騙人新聞屢見報端,但是騙人事件依舊發(fā)生。除了求職者要盡量遠離這些非法職介外,政府部門應采取積極的措施,打擊取締這些非法中介。
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處建議:求職者進職業(yè)中介機構求職時,要多長個心眼。碰到那些“一間門面、一張桌子、一部電話”的職介所要格外當心。正規(guī)的職介機構通常具備以下特征: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招工許可證原件;明碼標價;公示勞動監(jiān)察機關舉報受理電話;收費時出具由稅務部門監(jiān)制的發(fā)票;服務人員持有職業(yè)資格證。
TOP1:中介騙局這類中介往往是“一間小屋、兩部電話、三四個人”,當求職者交納數目不菲的中介費后,他們就會列出一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大學生的單位名單,甚至有的單位根本不存在。當求職者回頭要求退錢時,他們便找出種種借口予以拒絕。
TOP2:招聘會騙局此類招聘會參加的單位,不是數量嚴重縮水,就是招聘單位“出工不出力”,甚至有的單位收了簡歷后便消失。
TOP3:電話騙局一般而言,畢業(yè)生在收到用人單位的回復后,會主動進行聯系。有些人正是利用畢業(yè)生的這一心理,假借聯系工作傳呼或發(fā)送短信給畢業(yè)生,讓畢業(yè)生給一些收費很高的信息臺回電話,以騙取高額電話費。這些電話一般以“268/168”等為開頭,畢業(yè)生需小心提防。
TOP4:合同騙局“磨刀不誤砍柴工”,畢業(yè)生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必要時咨詢學校和老師的意見。
TOP5:試用騙局畢業(yè)生上崗后一般都會有3個月到6個月的試用期。有些單位利用這一條款,要么在這一期間少付工資,要么到期后蓄意辭退。
TOP6:承諾騙局有些單位為了招聘到優(yōu)秀人才,有時會口頭許諾一些工資、住房等方面的優(yōu)厚待遇。當畢業(yè)生到崗后,發(fā)現這些待遇根本不能兌現而找單位領導理論時,得到的答復往往是“誰承諾的你找誰去,公司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因此畢業(yè)生一定要注意:口說無憑,合同為據,關鍵還是簽好合同。
TOP7:職位騙局有些單位在招聘時按照職位招聘,但畢業(yè)生報到后卻被安排到其他崗位,致使畢業(yè)生學非所用;有時甚至安排干一些勞動強度極大的體力活。對此,畢業(yè)生在簽訂合同時應有點“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的勇氣,不讓別有用心的人鉆空子。
相關法律條文
1.勞動合同訂立前,勞動者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并提供相關資料。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及其他危害的崗位,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應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居民身份、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
2.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作擔保,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不得收取培訓費、工裝費等其他費用。
3.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崗位技能的要求協商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4.勞動者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反映的情況看,求職騙局主要有以下幾種:黑中介騙取信息費、介紹費;不法公司騙取押金、上崗費等;“注水”招聘會,如一些根本不需招人的單位為了給招聘會撐門面而去擺攤位;“網絡”求職過程中,利用求職者泄露的個人信息進行詐騙等。
求職騙局的手段是越來越隱蔽,騙法也越來越高明。一些用人單位和人才信息提供單位或中介機構相互“勾結”,共同騙取求職者的勞力或錢財,由于一些手段高明,往往能夠逃脫政府部門的監(jiān)控。
從反映的人群看,被騙取勞動力或費用的往往是學生和缺少學歷、技能的普通勞動者。由于他們本身在社會中處于弱勢地位,在遭遇騙局時,往往采取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給不法分子留下不少生存空間。另一方面,要求政府部門采取強力措施,取締黑中介的呼聲也很高,有讀者說,黑中介在社會上影響太惡劣了,害了太多的人,應加大打擊力度,徹底給予取締!
虛假就業(yè)
兩個多月前,小王從合肥市某電腦學校畢業(yè)后,按照入學時學!鞍蜆I(yè)”的承諾,小王被推薦到一家數碼沖印公司上班。據小王介紹,他們先去參觀的公司在合肥市步行街,看樣子比較正規(guī),很多同學報名考試,經過考核,公司招聘了20多名學生。
但等到上班時,他們卻被帶到位于三里街的一家還處于籌備階段的分公司。小王說,他們去分公司上班時,發(fā)現里面連臺電腦都沒有,他們也只是做些打掃衛(wèi)生、拉拉東西等體力活;而且公司的規(guī)模看起來不大,卻從學校招聘了20多名學生,他們有點擔心。果然,上班剛半個月,公司老板竟然以公司還未開始營業(yè)為由,讓10多名學生“被迫”放假,讓他們回家等上班通知,其中就包括小王。但放假至今,她再也沒有接到上班的通知。如今,已經過了學校推薦工作的時間,學校不再“包就業(yè)”了。來自農村的小王至今仍奔走于各人才市場,尋找工作。
陷阱剖析:為了搶生源,很多民辦學校公然聲稱“包就業(yè)”、“包分配”,但在就業(yè)難度越來越嚴峻的今天,這些承諾往往很難兌現。為保住學校生源和就業(yè)率,有的學校與一些公司“聯手”,讓剛畢業(yè)的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可過不了多久,這種實際上不需要新員工的公司就會以各種名義將學生辭退。而相信這些虛假承諾的學生,往往來自農村或偏遠地區(qū),被騙后,又往往不能或不知積極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
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處建議:這種做法,無論是學;蚺c學校聯手的公司,都是有意躲避法律政策方面的規(guī)定,并給相關部門處理這類事情造成難度。學生只有積極搜集學校“假就業(yè)”、公司“假招聘”的確切證據,向有關部門投訴,才能有效地維護自身權益。
“注水”招聘
一個多月前,吳女士去應聘合肥市某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會計,招聘廣告上標明月薪1500元。經過簡單面試后,吳女士被告知符合要求,已被錄取。但當吳女士去報到時,卻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所有員工必須在一線鍛煉一段時間,熟悉整個公司的運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職崗位。于是吳女士被分到了房屋租賃部門,并定了2000元的租賃任務。
從此,吳女士開始四處奔跑,陪顧客看房、談判價格,但對于缺乏銷售經驗的吳女士來說,完成2000元的銷售任務非常難。到了月底,吳女士為公司賺得租賃中介費1100多元,但是公司還是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了與吳女士的勞動關系,并只發(fā)給吳女士500元基本工資。
陷阱剖析:職場中,“注水”簡歷很多,但是“注水”招聘信息也不少。名為招聘會計,實則招聘業(yè)務員;新人永遠被認為“試用期不合格”而遭辭退;先購買產品后上崗……種種“注水”招聘讓求職者深受其害。這類公司不直接以收取求職者錢財為目的,卻變相讓求職者免費為其工作,或通過招聘向求職者銷售產品等等。這類騙局往往更加隱秘,騙局被識破周期也比較長,
且求職者受騙上當后也難以收集證據,相關部門監(jiān)管比較困難。
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處建議:“注水”招聘雖然隱蔽,但往往有很多破綻:(1)招聘廣告過于簡單,沒有崗位職責和應聘條件;(2)面試極為草率,面試官似乎對你的專業(yè)、能力不感興趣;(3)剛面試完即被告知錄用,但勞動合同卻遲遲不簽,被錄用的職位與原先應聘的職位不符,對方還會提出種種不合理要求;(4)雙方口頭、書面約定的合同中有明顯的不公平條款。求職者應該學會分辨各種形形色色的假招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介謊言
幾個月前,外地來合肥求職的張小姐,在省城金寨路一家小中介的信息欄上看見招聘文員的啟事,月薪1000元,要求不高,便向中介所咨詢。該中介所“電話聯系”了公司后,告訴張小姐職位空缺,她可以去試一試,但要交納100元中介費。
張小姐覺得中介費貴了,有點猶豫,中介所老板拍著胸脯說,如果這家不行,再給她推薦另一家,直到找到工作為止。這樣張小姐才交了100元中介費。
與招聘文員的公司取得聯系后,公司對張小姐進行了簡單的面試,面試后讓張小姐回去等消息。等了兩個多星期,公司告訴她考試結果未出來,到最后干脆告訴張小姐,她不符合條件。張小姐只好又找到那家中介所。中介所老板熱情地接待了張小姐,并拿出資料簿,又給她推薦一家公司。經過面試,張小姐又經過長達半個月的等待,又得知沒有被錄取。
當張小姐第三次折回中介所時,老板還是很熱情地接待她,但卻告訴張小姐沒有新的空缺職位,讓張小姐再等等!暗却弊審埿〗惴浅阑,但是她又找不出理由和中介公司理論,最后只好作罷。
陷阱剖析:“一間門面、一張桌子、一部電話,再在櫥窗上貼幾張招工信息單,就開始工作”,這是合肥市很多非法職業(yè)中介的現狀。他們通常采取拖延時間、與用人單位共同欺騙等手段,騙取求職者信息費、介紹費等。盡管非法職介的騙人新聞屢見報端,但是騙人事件依舊發(fā)生。除了求職者要盡量遠離這些非法職介外,政府部門應采取積極的措施,打擊取締這些非法中介。
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處建議:求職者進職業(yè)中介機構求職時,要多長個心眼。碰到那些“一間門面、一張桌子、一部電話”的職介所要格外當心。正規(guī)的職介機構通常具備以下特征: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招工許可證原件;明碼標價;公示勞動監(jiān)察機關舉報受理電話;收費時出具由稅務部門監(jiān)制的發(fā)票;服務人員持有職業(yè)資格證。
TOP1:中介騙局這類中介往往是“一間小屋、兩部電話、三四個人”,當求職者交納數目不菲的中介費后,他們就會列出一堆要么不要人、要么不招大學生的單位名單,甚至有的單位根本不存在。當求職者回頭要求退錢時,他們便找出種種借口予以拒絕。
TOP2:招聘會騙局此類招聘會參加的單位,不是數量嚴重縮水,就是招聘單位“出工不出力”,甚至有的單位收了簡歷后便消失。
TOP3:電話騙局一般而言,畢業(yè)生在收到用人單位的回復后,會主動進行聯系。有些人正是利用畢業(yè)生的這一心理,假借聯系工作傳呼或發(fā)送短信給畢業(yè)生,讓畢業(yè)生給一些收費很高的信息臺回電話,以騙取高額電話費。這些電話一般以“268/168”等為開頭,畢業(yè)生需小心提防。
TOP4:合同騙局“磨刀不誤砍柴工”,畢業(yè)生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必要時咨詢學校和老師的意見。
TOP5:試用騙局畢業(yè)生上崗后一般都會有3個月到6個月的試用期。有些單位利用這一條款,要么在這一期間少付工資,要么到期后蓄意辭退。
TOP6:承諾騙局有些單位為了招聘到優(yōu)秀人才,有時會口頭許諾一些工資、住房等方面的優(yōu)厚待遇。當畢業(yè)生到崗后,發(fā)現這些待遇根本不能兌現而找單位領導理論時,得到的答復往往是“誰承諾的你找誰去,公司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因此畢業(yè)生一定要注意:口說無憑,合同為據,關鍵還是簽好合同。
TOP7:職位騙局有些單位在招聘時按照職位招聘,但畢業(yè)生報到后卻被安排到其他崗位,致使畢業(yè)生學非所用;有時甚至安排干一些勞動強度極大的體力活。對此,畢業(yè)生在簽訂合同時應有點“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的勇氣,不讓別有用心的人鉆空子。
相關法律條文
1.勞動合同訂立前,勞動者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并提供相關資料。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及其他危害的崗位,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應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居民身份、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
2.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集資、入股,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作擔保,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不得收取培訓費、工裝費等其他費用。
3.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崗位技能的要求協商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4.勞動者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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