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MH并購之路慘遭滑鐵盧 曾收購GUCCI敗北
【中國鞋網-品牌觀察】法國奢侈品制造商集團3日發(fā)表新聞公報,決定接受法國金融市場管理局今年6月就愛馬仕股權糾紛開出的800萬歐元的罰單。這對于LVMH來說并不是失敗,只能算是收購愛馬仕途中的挫折,而當年對Gucci的收購,才是真真正正的失敗。
愛馬仕與路易威登集團的爭斗始于三年前,2010年10月,路易威登突然宣布已經持有家族控制的愛馬仕 17.1%的股份,成為愛馬仕家族繼承人以外的最大單一股東。而在這之前,愛馬仕對這一切“全然不知”。愛馬仕家族隨即展開了反擊,2010年12月,愛馬仕宣布將集合愛馬仕家族繼承人超過50%的股份成立一家控股公司,控股公司將集其家族繼承人逾50%的股份,并對家族持有的股份擁有優(yōu)先購買權。依靠“家族團結”來應對路易威登集團可能采取的進一步收購行動。
在今年七月,LVMH集團在公布半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時,宣布增持愛馬仕股份至23.1%,至此,愛馬仕家族成員之外的股權只剩6%左右沒在LVMH手中。此次增持股份,是LVMH集團自2010年愛馬仕家族采“家族團結”共同抵御并購后的首次增持,LVMH與愛馬仕家族之間的爭斗仍在繼續(xù)。有分析認為,LVMH將會一直持有愛馬仕股票直到愛馬仕經營狀況出問題或者愛馬仕家族內部出現(xiàn)混亂才會再度出手。這800萬歐元罰款,只是LVMH并購途中的一點小波瀾。
自從1987年酩悅軒尼詩與路易威登合并以來,就一直以并購的身份活躍在奢侈品市場,1987年路易威登旗下只有兩大品牌,而到了2012年,LVMH集團旗下匯集了諸如寶格麗、迪奧、紀梵希、芬迪等60多個大大小小的奢侈品牌中,超過一半的品牌是通過并購而來。2010年阿控制了近60個顯赫的奢侈品牌。1987年至今,LVMH進行了63筆收購,持股74家公司,同時賣掉了48個公司。
1987年至今,LVMH進行了62筆收購,其精髓毫無例外地沿襲1987年一役所奠定的并購術:或者利用經濟周期處于低谷,或者利用家族矛盾激化,或者利用資本結構或者制度設計漏洞,專揀“便宜貨”。從1993年收購的日本時裝Kenzo、1994年的法國香水化妝品嬌蘭(Guerlain)、1996年的法國皮具品牌Loewe和Celine、1997年收購的零售店DFS和Sephero以及瑞士鐘表豪雅、1999-2001年間的意大利皮具Fendi,到1999-2000年收購的法國葡萄酒Chateau Yquem、2001年收購的美國時裝Donna Karen、2008年的西班牙蒸餾酒Numanthia和鐘表品牌恒寶、2009年的葡萄酒品牌Montaudon,莫不如是,尤其是對Kenzo和Donna Karen,均以該品牌銷售額0.3-0.35倍的超低價完成收購。
不過即使如LVMH董事長阿諾特,在并購市場上也并能保持不敗,Gucci,就一直是阿諾特心中的痛。
多年來,Gucci一直是LVMH的勁敵。阿諾特早就有“收編”之意,但他似乎比別人多了個心眼——他要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利益。LVMH于1999年1月5日以55.84美元/股的價格買入10萬股Gucci集團,持股比例超過5%,達到向美國和荷蘭證監(jiān)會備案的要求。1月12日,LVMH以每股68.87美元的價格再次買入63.1萬股Gucci集團股份,將持股比例提高到9.6%。截至1月16日LVMH向證監(jiān)會提交13D文件時,其持股比例已達到26.6%,1月25日持股比例升至34.4%。在短短的20天時間里,LVMH總計耗資14億美元大舉收購Gucci集團的股權。而且這個過程相當順利,Gucci集團沒有絲毫防備,LVMH充分利用了荷蘭法律的漏洞:不要求收購方向所有股東提交詳細收購方案,而英國、意大利、法國法律均要求收購方提交詳細收購方案。
面對這種情況,Gucci提出要求,讓LVMH全盤收購Gucci。阿諾特拒絕了。道理自然很簡單——全部收購要花很多資金。阿諾特希望通過控股Gucci,達到一箭雙雕的目的:一方面以較小的代價控制Gucci,從而抑制住Gucci強有力的競爭,另一方面從這筆投資中獲取可觀的收益。
阿諾特這次失算了。遭到LVMH拒絕后,Gucci管理層決定使出殺手锏:擴充股本,并將總股本的42%以30億美元的價格出售給阿諾特的法國同胞公司PPR公司(今年年初改為Kering 開云集團)。擴股后,PPR公司成為Gucci的最大股東,而LVMH公司在Gucci的股份則從34%稀釋至20%。不僅如此,Gucci還與PPR達成一項戰(zhàn)略協(xié)議,保證Gucci公司的獨立性,繼續(xù)發(fā)展多品牌戰(zhàn)略。
Gucci的舉措惹惱了阿諾特。于是他向一家荷蘭法庭提出起訴,要求就此進行調查。阿諾特稱,Gucci原總裁兼首席執(zhí)行官Domenico De Sol言行不一,沒有要求PPR公司100%收購Gucci,但卻將Gucci置于PPR的控制之下,損害了Gucci公司股東的利益。LVMH公司甚至還暗示,DeSol之所以會改變主意,是因為他和PPR公司訂有一項秘密的君子協(xié)議:同意PPR作為Gucci的大股東后,DeSol和Gucci設計師湯姆·(TomFord)將獲得一筆巨額股票期權。
1999年5月27日,荷蘭上訴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第一,Gucci集團設立Stichting屬于行為不當;第二,Gucci集團向PPR大量發(fā)行股份屬于行為不當,Gucci集團違反了民法典第2條第8款的規(guī)定,該條規(guī)定公司必須按照“合理正當”的原則行事。結果對LVMH似乎是好消息。但是,法院并沒有判決撤銷Gucci集團與PPR的交易。故LVMH上訴至荷蘭最高法院。LVMH請來荷蘭投資者協(xié)會和法國保護中小投資者協(xié)會助陣,后者認為向Stichting和PPR發(fā)行股份必須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然而這無濟于事,因為Investcorp在1995年的相關安排,使得Gucci集團發(fā)行股份獲得了股東的授權。
2000年10月,荷蘭最高法院認為上訴法院公司庭未經過正式調查就做出決定的做法不合法,于是LVMH再次申請上訴法院公司庭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2001年3月,上訴法院同意,2001年9月,調查小組作出了調查結果。經過反復磋商,LVMH最后同意將Gucci集團的股份轉讓給PPR。具體步驟如下:,PPR以94美元/股的價格收購LVMH持有Gucci集團股份中的1/3,即857.9337萬股,這樣PPR持有Gucci集團的股份超過50%。第二步,2003年12月Gucci集團向除PPR之外的所有股權派發(fā)7美元/股的特別股息。第三步,PPR于2004年4月以101.5美元/股的價格收購剩余所有的股份。最終的交易價格是94美元/股(去除7美元/股的股息)。PPR收購Gucci集團的總代價為88億美元。
在獲得Gucci集團股權的過程中,PPR即協(xié)助其大力收購其他奢侈品牌,也讓PPR從一個零售商一舉躍上全球第三大奢侈品集團的地位,與LVMH在各方面展開了激烈的競爭。(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yè)的鞋業(yè)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 奧康舒適無定式,陳偉霆推薦的雙11好物清單來了
- 城市守護計劃:奧康,用溫暖點亮城市之光
- 奧康步步為盈,陳偉霆化身都市行者
- 奧康國際:堅守匠心追求“匠新” 3.0系列拿捏多種穿著場景
- CELINE 推出 Huntington 運動鞋
- 被N多明星種草的意爾康板鞋,看看你和誰撞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