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風波不斷 “山寨風”為何不絕
【-要聞分析】近年來,中國體育產業(yè)迅速發(fā)展帶動著體育用品行業(yè)持續(xù)走俏,隨之而來的品牌商標等法律糾紛也頻頻出現(xiàn)。曾創(chuàng)造銷售過億奇跡的王因侵權失去了“阿迪王”的商標;體育最終結果還未可知;在網絡上引起爭議風波的廷飛龍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也引起了美國體育用品企業(yè)安德瑪的注意,安德瑪美國總部在回應媒體采訪時否認與福建廷飛龍有任何商業(yè)往來及相關合作,并稱將采取一些商業(yè)和法律手段抵制這種公然侵權的行為。
安德瑪起訴安可瑪汀
近日據安德瑪品牌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福建省廷飛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廷飛龍”)旗下Uncle Martian(以下簡稱“安可瑪汀”)品牌發(fā)布會和其侵犯安德瑪品牌商標、企業(yè)名稱、UA圖形及其他知識產權一事,安德瑪品牌已于6月27日正式對上述兩家侵權主體向中國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訴訟。
成立于1996年的安德瑪,以生產專業(yè)運動裝備而著稱,是目前北美最受歡迎的運動品牌。在2014年的前八個月中,安德瑪的銷售額達到了12億美元,首次超過,成為美國國內銷量第二的運動品牌。而泉州安可瑪汀的標志從顏色到形狀與安德瑪幾乎如出一轍,從安德瑪和安可瑪汀的LOGO都是由字母組成,不同的是,安可瑪汀的兩個字母沒有交叉,安德瑪則是上下交叉的。
據安德瑪日前公布的維權聲明顯示,安德瑪品牌將會請求法院發(fā)布禁令、判處賠償金(至少1億元人民幣)以及其他的法律救濟手段。安德瑪品牌同時也分別通過中國國家商標局和香港公司注冊處對上述兩家侵權主體采取了相應的法律行動!鞍驳卢斊放茖谌虿贿z余力地采取一切可能的商業(yè)和法律手段維護其合法權利!
據媒體報道,近日,廷飛龍體育總經理黃燦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廷飛龍體育經營的是自主品牌,與和安德瑪沒有任何關系。他她擔骸拔頤親鱟約旱鈉放坪筒貳V劣諮、睍蠣俅上去相祟l奈侍,像託寤弦c顏咚盜慫,晤U竊諍俠淼姆段謐齪俠淼牟貳V劣謨腥酥室晌頤譴蠆簾咔潁饈峭飩綣鄣悖甎ncle Martian’也做了好幾年,沒有跨越邊界!
據了解,廷飛龍在今年4月26日召開2016秋冬新品訂貨會,會上正式宣布安可瑪汀品牌大中華區(qū)開始運營。公開信息顯示,廷飛龍是一家注冊資本為800萬元的體育用品企業(yè),成立于1990年11月15日,獲準經營生產體育器材、鞋、服裝、包袋、針織布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家公司旗下還有一個“N品牌”也被一些人質疑打了美國運動品牌新百倫()的擦邊球。記者試圖聯(lián)系廷飛龍體育公司,但該公司目前沒有官方網站,通過查詢公開電話后,也沒能聯(lián)系上該公司。
近年來,中國體育產業(yè)迅速發(fā)展帶動著體育用品行業(yè)持續(xù)走俏,隨之而來的品牌商標等法律糾紛也頻頻出現(xiàn)。據悉,安德瑪創(chuàng)始人兼CEO凱文·普蘭克在去年提出,未來5—10年內,中國是安德瑪重點進軍的市場,將力爭把中國發(fā)展成為集團第二大自營市場。有消息顯示,安德瑪目前在中國的門店數量有70余家。在2016年年底前,安德瑪計劃在亞洲新開200家門店,其中2/3將會設在中國。不過,有分析認為,安德瑪進軍中國市場尚未立住腳跟便卷入商標爭奪戰(zhàn),而此前喬丹、New Balance系列商標爭議案在國內相繼敗訴也為安德瑪商標爭奪戰(zhàn)蒙上了陰影。
喬丹商標案未決
在“借鑒”國際品牌方面鬧出最大動靜的莫過于喬丹體育了,喬丹體育與邁克爾·喬丹爭執(zhí)數年如今仍未落定。
成立于2000年的喬丹體育主要從事運動裝備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經過了十余年的發(fā)展,在2011年,喬丹體育實現(xiàn)了超過30億元的銷售額,借著這個強勁勢頭,公司也在當年申請IPO上市,并于當年順利過會,預計將于2012年3月前掛牌上市。
就在人們認為喬丹體育將順利上市的時候,飛人邁克爾·喬丹的一紙訴狀卻停住了它們的前進的腳步:2012年2月23日,邁克爾·喬丹公開指控喬丹體育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濫用其姓名和形象,要求被告方賠償人民幣五千萬零一元。公開資料顯示,喬丹體育不僅注冊了“喬丹”商標,還注冊了與邁克爾·喬丹本人有關的一系列標識,包括23號、公牛和上籃動作,甚至連邁克爾·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都被喬丹體育注冊為了商標。
雙方的官司一打就是四年,盡管邁克爾·喬丹始終未能勝訴,但他將喬丹體育一直拉進訴訟事件的舉動也使得后者的上市計劃也只能一拖再拖。不久前,在4月26日,也是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最高法院公開開庭合并審理這件官司。盡管在庭上,原告方邁克爾·喬丹的代表律師將一張邁克爾·喬丹的扣籃照片與喬丹體育的商標進行對比,并發(fā)現(xiàn)兩者完全吻合;這場庭審依然未能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喬丹體育是否侵權再次成為法律界討論的焦點。此前,在新華網的相關報道中,數名法律專家對此事做出了各自的解讀。他們認為,單從“喬丹”二字出發(fā)的話,喬丹體育未必侵犯了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除非后者能夠證明“喬丹”二字就是他本人的中文名字。
可以說,喬丹體育的發(fā)展,成功地鉆了一個空子,借到了“籃球之神”的東風。但這種打擦邊球的行為卻在市場上引起了巨大非議。一方面,有消費者認為喬丹體育的發(fā)展是對中國品牌的鼓舞;也有消費者認為,喬丹體育是在明目張膽地侵犯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這部分消費者大多熟悉籃球以及邁克爾·喬丹,他們往往會給喬丹體育貼上“山寨”等標簽。
然而喬丹體育方面卻堅持,自己和邁克爾·喬丹本人毫無任何商業(yè)合作關系,也未利用其形象進行企業(yè)、產品宣傳。喬丹體育內部曾經傳出聲音:“我們絕對不會放棄‘喬丹’這個商標!
無論輸贏,喬丹體育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因訴訟未決,喬丹的上市計劃無奈擱淺,而2012年—2014年是國產體育用品品牌的三年調整期,倘若喬丹體育上市成功,發(fā)展路徑自然不同,遺憾的是,纏身于官司之中的喬丹體育錯過了上市窗口期,也失去借資本力量調整業(yè)務的機會,在發(fā)展上放慢節(jié)奏。
阿迪達斯五年告倒阿迪王
說到山寨,不得不提的是阿迪王。
作為阿迪王的前身,福建華珠鞋業(y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以外貿代工起家,2006年成為阿迪王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
“阿迪王”這個品牌出現(xiàn)在公眾視線當中,當時很多人甚至認為它是某個廠家的惡作。喊⒌线_斯四個字被攔腰砍斷,拼接上一個極具暴發(fā)戶氣息的“王”,LOGO也被生生掰斷,扭成一個倒三角的標志……
甚至在網絡上“爆紅”,網友“穿鞋只穿阿迪王”、“阿迪王就是山寨王”等反諷調侃之語不斷。
但隨著官司的進程,“阿迪王”的營銷卻越做越大:贊助奧運會,在美職籃(NBA)上露臉,在央視體育頻道和湖南衛(wèi)視上進行廣告投放。雖然在北上廣等大城市的品牌認同度有限,但卻以相對低廉的價格,迅速在三、四線市場占據了一席之地。截至2012年年底,阿迪王年利潤已經破億元,在全國鋪開3000多家門店。
面對這一情況,阿迪達斯最終選擇了出手。2008年8月,阿迪達斯以阿迪王侵犯其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阿迪王公司、營口的個體業(yè)主郭某告上法庭。案件的審理長達五年之久,2013年4月,雙方最終達成和解。雙方就和解的內容簽訂了保密條款,但有報道稱,阿迪達斯收回了“阿迪王”的中文商標和其三角形標志,這意味著阿迪王“山寨”生涯的終結。
姚明織帶成功注冊“姚明”
而有時傍名人也未必會輸。廈門姚明織帶有限公司董事長姚明就成功注冊了“姚明”商標。廈門姚明織帶飾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2日,從事各種織帶、織帶飾品、織帶印花的生產和加工及紡織品等產品的進出口以及批發(fā)。經過幾年的發(fā)展,“姚明織帶”目前已是全球最大滌綸絲帶、絲帶印刷、絲帶花飾制造商,是國內織帶行業(yè)第一品牌。
為什么廈門姚明會贏?作為其代理人的廈門合道聯(lián)合知識產權事務有限公司負責人邱暉介紹,一方面,雖然商標與球星姚明的姓名相同,但也是申請人自己的姓名,也是申請人的企業(yè)字號名稱;同時,這一商標一直在規(guī)范使用中,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也并非是與籃球明星姚明從事的體育事業(yè)有關的商品,并未對球星姚明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再次,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花邊;繩編工藝品;針”等商品并非容易受明星效應影響的時尚類產品。
“事實上,企業(yè)跟名人打商標糾紛未必會輸!鼻駮熣f,以后如果碰到類似案件,企業(yè)不要輕易放棄,只要它不是惡意注冊,是長期正當使用,有充分使用理由,證據充分,還是會有機會獲勝。(中國鞋網-全球專業(yè)的中文鞋類加盟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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