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入境中國口岸
1、按接待人員安排,排隊依次過 海關 柜臺;過關后將身份證等證件收好, 因境外只需要護照,身份證不再使用。
2、有申報物的客人須填申報單,填妥后,有一聯(lián)需自己保存,待入境時交回 海關 。
3、過關不可替陌生人帶物品,以免禁品等非法物品出入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 入出境外國口岸
1 、填寫所赴國如(出)境卡填好。
2、抵達目的地后,按通道所示至 海關 ,持本人護照,填好入出境卡及過境簽證。
3、過關后,按屏幕顯示的航班號,提取行李后,持“申報單”過無申報柜臺(綠色通道)入境,入境后走“團體出口”與該團取得聯(lián)系。
4、旅行結束后離開該國時,持本人護照、出境卡及登機卡過海關。
海關的收費標準
1.進口商品退稅(關)手續(xù)費為40元/次;
2.車輛超時占用驗場費為16元/車·次(2-5小時,含5小時);40元/車·次(5小時以上);
3.貨物行李物品保管費為0.8-8元/日·件,貴重物品如文物、精密儀器、金銀制品及其他價格極高(人民幣5000元以上)或需特殊保護物品扣留第一個月內為每日每件按其價值的0.16%收取,一月以上至三個月以內為每日按估價的0.32%收;
4.知識產權保護備案費為每件800元。
5.監(jiān)管區(qū)域外監(jiān)管手續(xù)費為每一工作日人民幣25元;
6. 報關單 位注冊登記手續(xù)費為15元;
7.出口監(jiān)管倉庫貨物監(jiān)管手續(xù)費為按貨物離岸價的千分之二點五向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收;
8.驗車費為15至30元/車·次。
口岸管理費(國務院及財政部、國家計委批準的滿洲里、綏芬河、二連、憑祥、東興、畹町、瑞麗、河口和深圳九個陸路口岸),在現(xiàn)行收費標準基礎上全面下調30%。
其中:深圳陸路口岸建設管理費為40英尺集裝箱車輛每輛次8元(往返16元),其他車輛每輛次4元(往返8元);其他八個陸路口岸的口岸管理費或口岸過貨管理費向貨主收取為0.42元/噸。
涉及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具體為原進出口商品檢驗、進出境檢驗檢疫費和國境衛(wèi)生檢疫等檢驗、檢疫費合并為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總體收費水平下調1/3。具體檢驗檢疫項目的降低幅度,依據(jù)成本變化情況可以有所不同,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家計委會同財政部重新核定后,另文下達。
在核減后的具體收費標準文件下發(fā)之前,所有進出口商品檢驗、進出境動植物和國境衛(wèi)生檢疫的檢驗、檢疫收費一律按現(xiàn)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發(fā)布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收費辦法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1994]794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發(fā)布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1994]795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發(fā)布國境衛(wèi)生檢疫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1994]796號)規(guī)定收費標準的2/3比例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