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 術語
是COST AND FREIG(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英文縮略語,意思是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 CFR 術語和 CIF 術語的不同之處僅在于價格構成。在按 CFR 術語成交時,價格構成中不包括保險費。也就是說,買方要自費投保并支付保險費用。其余關于交貨地點、買賣雙方的責任、費用均與 CIF 術語相同。
使用CFR術語應注意的問題是:
裝船通知。在CFR合同中,買方要自行投保,因此和 FOB 合同的情況一樣,賣方要給買方貨物裝船的充分通知,否則,由此造成買方漏保貨運險引起的損失應由賣方負責。